门将董某某6场比赛放球收受64万 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职业足球运动员受贿并消极比赛的案件。被告人董某某自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某职业俱乐部门将期间,因他人吴某某提出通过“放球”方式协助赌球,并许诺给予好处费,董某某屡次接受诱惑,在6场职业比赛中故意消极发挥,致使球队失利,共收受财物及财产性利益合计64万元。2024年12月,董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查明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被告到案后如实交代、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4万元,上缴国库。法官指出,此类行为对个人将断送职业生涯并触犯刑法,对整个足球行业则严重破坏竞技公平、损害球迷信任,容易引发赌球、洗钱等更广泛的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秩序。法庭以此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应以案为戒,恪守职业操守,抵制金钱诱惑,共同维护赛场公平和体育健康发展。